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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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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550號TRAN CONG HOAN(陳公環)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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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字號:雄分院秋刑忠110上易550字第5798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0日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TRAN CONG HOAN(陳公環)之刑事判決正本1件。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1項、第62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項,第152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民國110年度上易字第550號被告TRAN CONG HOAN(陳公環)竊盜等案件。

二、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17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七庭

   法院書記官    楊馥華

 

  • 發布日期:111-06-21
  • 更新日期:111-06-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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