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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69號陳碧雲之判決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實
發文字號:雄分院嬌民實111 上易 269字第10299 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 年11月01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 年度上易字第269號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應送達與
陳碧雲之判決正1 件,公告黏貼本院牌示處,判決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應
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四庭
書記官 黃瀚陞
- 發布日期:111-11-01
- 更新日期:111-11-0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