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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62號温隆亮之判決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金
發文字號:雄分院嬌民金111 上易62字第11268 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 年11月28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上易字第6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與温隆亮之判決
正本1 件,公告黏貼本院牌示處,判決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
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二庭
書記官 陳旻萱
- 發布日期:111-11-29
- 更新日期:111-11-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