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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度重抗字第1號三輝興業有限公司、三川商業有限公司、鈁沁國際有限公司、三旺事業有限公司、三德展業有限公司之裁定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辰
發文字號:雄分院嬌民辰112重抗1 字第908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 年 2月3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重抗字第1號訴訟救助事件,應送達與三輝興業有限
公司、三川商業有限公司、鈁沁國際有限公司、三旺事業有限公司、三德展
業有限公司(上開五人共同法定代理人蕭三文)之裁定正本一件,公告黏貼
本院牌示處,裁定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
取。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項、第151 條、第152條。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記官 林秀珍
- 發布日期:112-02-04
- 更新日期:112-02-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