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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度上易字第60號潘金香之判決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辰
發文字號:112雄分院嬌民辰112 上易 60字第4904 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 年6月5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上易字第60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與潘金香
之判決正本1 件,公告黏貼本院牌示處,判決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記官 林秀珍
- 發布日期:112-06-06
- 更新日期:112-06-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