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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上訴字第1015號SAPUTRO RIDWAN JUNIARTO(安多)之審理傳票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 年6 月2 日
發文字號:雄分院嬌刑節111 上訴1015字第480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送達SAPUTRO RIDWAN JUNIARTO(安多)之刑事審理傳票一件,黏貼
於本院牌示處。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 款、第60條第1 項、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0 條、第152
條但書。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1 年度上訴字第1015號SAPUTRO RIDWAN JUNIARTO(安多)毒品危害
防制條例等案件。
二、傳票係傳喚於112 年6 月27日下午2 時30分,在本院刑事第二法庭進行審理,應受
送達人應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1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六庭
法院書記官 黃璽儒
- 發布日期:112-06-07
- 更新日期:112-06-0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