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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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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要如何聲請刑事案件線上案件進度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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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訴訟關係人瞭解案件進度,實現透明的司法及便民親民目標,提昇人民對司法的信心,刑事案件檢察官、被告、自訴人、上訴人、告訴人、輔佐人、辯護人、被告代理人、自訴代理人、告訴代理人、告訴人法定代理人、沒收程序參與人、被害人訴訟參與人、附民被(原)告法定代理人等(請詳參聲請狀之選項),得聲請線上案件進度查詢,法院有最新審理進度時,會主動寄發電子郵件通知,聲請人也可以隨時上網查詢。案件送上訴、抗告、執行或歸檔後逾2個月,即不再提供查詢。

得聲請查詢之人,填寫「線上查詢案件進度聲請狀」,或於「起訴狀」等相關訴狀內聲請,並提供一組電子郵件(E-mail)位址,向受理訴訟之法院提出聲請。若非得聲請查詢之人,或未提供電子郵件(E-mail)位址,將無法受理,法院亦不會通知您補正。

為避免法院所寄送之啟用通知被當成垃圾郵件或無法收信,請提供日常所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為宜。若聲請後逾5日仍未收到法院之啟用郵件,請檢查是否被移至垃圾郵件區。

詳細資訊請至司法院案件進度查詢系統查詢。

以下提供連結給您下載:點我開啟書狀範例

  • 發布日期:110-05-06
  • 更新日期:110-05-1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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