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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上字第228號陳玉鳳、陳娥香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文
發文字號:雄分院秋民文111上228字第8034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 年8 月24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上字第228號返還土地等事件,應送達與陳玉鳳、陳娥
香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正本及民事上訴理由狀繕本、本院民事庭通知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 條、第151 條、第152 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事件,定於111年9月5日14時50分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被上訴
人陳玉 鳳,被上訴人陳娥香應按時到場。
(二) 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正本及上訴理由狀狀繕本、本院民事庭通知各1件,
現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一庭
書記官 蔡妮庭
- 發布日期:111-08-25
- 更新日期:111-08-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