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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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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繳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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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繳費


1.法院臨櫃繳費、匯票郵寄法院、金融機構臨櫃繳費、實體ATM轉帳、網路ATM轉帳、便利商店代收、中華電信MOD及網路信用卡刷卡繳費之方式。
2.多元化繳費方式使用說明.pdf(檔案下載)
3.法院多元化繳費平台

▍悠遊卡、一卡通繳費


本院臨櫃繳款除付現金外,得選擇以悠遊卡、一卡通在儲值金額範圍內繳納小額(未達新台幣1萬元)之民事訴訟裁判費、民事證人及鑑定人日費旅費、民事法警提解人犯旅費、影印費、抄錄費、拷貝錄音錄影光碟費、複製電子卷證費等款項。

▍信用卡繳費


1.本院已加入「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即日起,民眾可持此平台配合之金融機構所發行信用卡,至本院臨櫃繳費。如該金融機關為Apple Pay、Google Pay、 Samsumg Pay合作金融機關,亦可透過行動支付輕鬆繳費。
2.信用卡繳費以與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簽約合作辦理信用卡業務之發卡機構所發行之信用卡為限。
3.刑事保證金、贓証物款,不適用信用卡繳費方式。
4.刷卡銀行:臺銀、土銀、合庫、第一、華南、彰化、上海、台北富邦、國泰世華、高雄、兆豐、花旗、臺灣企銀、台中商銀、匯豐、華泰、新光、陽信、三信、中華郵政、聯邦、遠東、元大、永豐、玉山、凱基、星展、台新、日盛、安泰、中國信託、樂天、臺灣永旺信用卡等。(銀行信用卡資訊
5.使用信用卡繳費,當日帳目結算後即無法請求作廢退款,如有應退款事由,請另依聲請程序,聲請退還。
6.使用信用卡繳費後,如依法有應退款項,本院僅以統一收據聯單所載之繳款人為受通知人之領款人。

檔案下載

  • 法院提供便民多元化繳費方式pdf
  • 發布日期:110-04-26
  • 更新日期:112-08-1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總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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