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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重上更二字第4號余育欣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辰
發文字號:雄分院嬌民辰109 重上更二4 字第8338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 年9 月01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09年度重上更二字第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與余育欣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項、第151 條、第152 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事件,定於111 年10 月27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行準備程序,上訴人余育欣應按時到場。
(二) 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正本1 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記官 林秀珍
- 發布日期:111-09-02
- 更新日期:111-09-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