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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69號陳碧雲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實
發文字號:111雄分院嬌民實111上易269字第8426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 年9月5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69號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應送達與陳碧雲之
111年9月20日上午9時整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正本及111年7月14日民事上訴狀繕
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 條、第151 條、第152 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事件,定於111 年9 月20 日上午9 時整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行準備程序,被上訴人陳碧 雲 應按時到場。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正本及111 年7 月14 日民事上訴狀繕本各1件,現由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四庭
書記官 黃瀚陞
- 發布日期:111-09-06
- 更新日期:111-09-0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