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重上字第24號蔡雅麗(Tsai,Ya-Lee)之民事裁定正本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黃
發文字號:112雄分院嬌民黃109重上24字第383 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2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09 年度重上字第24號拆屋還地事件,應送達與蔡雅麗
(Tsai,Ya-Lee)之民事裁定正本、民國111年 3月7 日民事追加原告狀繕
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3 項、第151 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之民事裁定正本、民國111年3月7日民事追加原告狀繕本各1件,現
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六庭
書記官 李采芹
- 發布日期:112-01-12
- 更新日期:112-01-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