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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度上字第152號陳威丞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暑
發文字號:112雄分院嬌民暑112上152字第5162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 年6月12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上字第152號清償債務事件,應送達與陳威丞之準備期
日通知書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旨揭事件,定於112年7月12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民事第十法庭行準備程序
,被上訴人陳威丞應按時到場。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記官 戴志穎
- 發布日期:112-06-13
- 更新日期:112-06-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