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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度上字第152號陳威丞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暑
發文字號:112雄分院嬌民暑112 上152字第6282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 月14 日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上字第152號清償債務事件,應送達與陳威丞之
112 年9月13日準備期日通知書正本及112年7月12日準備程序筆錄影
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事件,定於112年9 月13日下午2 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十法庭行
準備程序,被上訴人陳威丞應按時到場。
(二)應送達之112年9月13日準備期日通知書正本及112年7月12日準備程
序筆錄影本各1 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
官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三法庭
書記官 戴志穎
- 發布日期:112-07-14
- 更新日期:112-07-1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