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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家上字第6號施千慧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日
發文字號:雄分院嬌民日111家上6字第8464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 月20 日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家上字第6號分割遺產事件,應送達與施千慧之準備程序
期日通知書正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
第152條。
公告事項:旨揭事件,定於112年12月25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行準備程序,
被上訴人施千慧應按時到場。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家事法庭
書記官 黃楠婷
- 發布日期:112-09-21
- 更新日期:112-09-21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