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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度上字第152號陳威丞之判決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暑
發文字號:112雄分院嬌民暑112上152字第10851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 月24 日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上字第152號清償債務事件,應送達與陳威丞之判決正本1件,公告黏
貼本院牌示處,判決正本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三庭
書記官 蔡妮庭
- 發布日期:112-11-27
- 更新日期:112-11-27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