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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66號黃文全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文
發文字號:雄分院嬌民文111上易266字第10898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 月27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6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與黃文全之112年12月11
日下午4時整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事件,定於112 年12月11日下午4 時整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視同上訴人
黃文全應按時到場。
(二)應送達之112年12月11日下午4時整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正本1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
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六庭
書記官 王紀芸
- 發布日期:112-11-28
- 更新日期:112-11-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