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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重上字第149號林忠能、林東泰、林陳金理、危可蕎(原名危婷伃)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等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律
發文字號:112雄分院嬌民律111重上149字第12082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 月27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重上字第149號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應送達與林忠能、林東
泰、林陳金理、危可蕎(原名危婷伃)之113年2月7日下午2時30分準備程序期日通知
書正本及112年12月11日民事準備書三及調查證據聲請狀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事件,定於113年2月7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行準備程序,林忠能、林
東泰、林陳金理、危可蕎(原名危婷伃)應按時到場。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正本及112年12月11日民事準備書三及調查證據聲請狀繕本
各1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三)通知書黏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一庭
書記官 周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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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忠能、林東泰、林陳金理、危可蕎期日通知書等pdf
- 發布日期:112-12-28
- 更新日期:112-12-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