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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66號黃文全之民事庭函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文
發文字號:112雄分院嬌民文111上易266字第12128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8日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6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與黃文全之民事庭函正
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之民事庭函正本1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六法庭
書記官 王紀芸
- 發布日期:112-12-28
- 更新日期:112-12-2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