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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66號黃文全之裁定正本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文
發文字號:113雄分院嬌民文111上易266字第00964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4 日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上易字第26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與黃文全之民事裁定正本1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應送達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二)民事裁定正本黏貼於後。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六法庭
書記官 王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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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上易266號黃文全裁定pdf
- 發布日期:113-01-25
- 更新日期:113-01-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