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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2年度上字第000111號黃氏鳳(HUYNH THI PHUONG)之準備程序(撤回起訴)筆錄影本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地
發文字號:雄分院嬌民地112上111字第02520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2 日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上字第111號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應送達與黃氏鳳(HUYNH THI
PHUONG) 之112年12月12日準備程序(撤回起訴)筆錄影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旨揭事件應送達之112年12月12日準備程序(撤回起訴)筆錄影本1件,現由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院書記官領取。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六庭
書記官 曾允志
- 發布日期:113-03-12
- 更新日期:113-03-1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