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

請問我要如何在我的民事訴訟中提出我的主張及證據?

字型大小:

當事人因準備言詞辯論之必要,應以書狀記載其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對於他造之聲明並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提出於法院,並以繕本或影本直接通知他造。
前項書狀除可向本院聯合服務中心購買之外,亦可至司法院網頁下載書狀。訴狀之繕寫方法,應參照民事狀紙內所載之注意事項為之。必要時,可向本院所設之聯合服務中心之訴訟輔導諮詢。

以下提供連結給您下載:點我開啟書狀範例

  • 發布日期:110-05-06
  • 更新日期:110-05-1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訴訟輔導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