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訴訟輔導科
▍人員編制
設科長、書記官、錄事等數名。
▍服務電話
本院總機 (07) 552-3621 轉160、161,177 專線 (07) 553-3610。
▍服務內容
1. 解答詢問:答覆關於民、刑訴訟及非訟事件程序之詢問事項。
2. 查詢案件進行情形
(一) 利用電腦自行查詢:本院聯合服務中心設有電腦,當事人經由本院全球資訊網站可以查裁判主文、開庭日期、案件進度等;並可查詢法庭位置及法院各項業務之簡介。
(二) 本院利用電腦代為查詢:當事人不知案號者,亦得以姓名、身分證字號由本科輸入電腦代為查詢。(刑事案件尚不接受電話線上查詢)
(三) 案件審理情形之查詢:當事人對於案件繫屬本院後,未為進行或改期後未見下文者,得攜帶身分證件來院查詢訴訟進行之情形。
3. 輔導報到、遞狀、繳費:本院自111.8.1起設有自動報到機,當事人可持通知單、傳票或身分證至自動報到機掃描通知單或身分證辦理自動報到;若當事人或關係人有因不諳訴訟程序,不知如何報到、投遞訴狀、繳納費用者,得經本科輔導協助。
4. 輔導或代為撰寫書狀(限程序事項):凡例稿性質書狀,可由本科輔導或代為填寫,免收費用,並提供常用書狀例稿。
5. 洽詢發還、領取刑事保證金、贓證物款及其他依法應發還款項。
6. 洽領裁判書類正本、裁判確定證明書及其他應送達或發還之文書。
7.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因人力不足,自112年1月1日起暫停本院平民法律服務中心駐點律師法律諮詢服務。
8商請法律扶助
(一) 民、刑訴訟案件內容繁雜,須律師出庭代理或辯護,而當事人確係貧困,無資力負擔律師酬金者,得商請律師公會指派律師予以法律協助。
(二) 高雄律師公會在地方法院設置「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民眾對法律問題可請該中心免費解答。
高雄律師公會派駐本院轄區各地方法院平民法律服務中心 | ||
高雄地院 | (07)215-4897 | |
橋頭地院 | (07)611-0030 | |
高少家法院 | (07)357-3511轉264 |
(三)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本院轄區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分會 | ||
高雄分會 |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6樓 | (07)222-2360 |
橋頭分會 | 高雄巿橋頭區經武路911號2樓 | (07)612-1137 |
屏東分會 | 屏東市棒球路57-1號2樓 | (08)751-6798 |
澎湖分會 | 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100號 | (06)927-9952 |
9. 洽請閱覽卷宗:民事當事人、代理人或刑事審判中被告(經法院許可)、辯護人等依法得聲請閱卷或檢閱卷宗之人,聲請閱覽卷宗、影印卷內文件。閱卷室之位置在2 樓律師休息室旁,請參閱2 樓平面圖。
10. 輔導犯罪被害人訴訟及申請補償。
11. 洽詢聲請法庭數位錄音光碟、複製電子卷證、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
12. 收費影印文件。
13. 代售司法狀紙:每份新台幣4 元。
14. 各項書狀例稿範例(限程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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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07-11
- 更新日期:112-01-0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訴訟輔導科